吴某只是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,并配发评论,殊不知,看似不经意的举动,其实违反了政治纪律。山东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静告诉记者,吴某不仅违反了,而且违反的是很重要的一条政治纪律——妄议中央大政方针。
“妄议中央大政方针,破坏党的集中统一”,是《中国纪律处分条例》新增加的内容。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,已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,听取了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。党员干部应自觉在思想上、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决不能“当面不说,背后乱说”、“会上不说,会后乱说”、“台上不说,台下乱说”;也不能心无敬畏,在网络世界里丧失政治立场,随心所欲、妄言妄语。否则,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犯纪律底线,悔之莫及。
不可强制别人转发,比如:转发之后将发大财,不转将会如何如何……这是微信交流中的大忌。
不经当事人同意,不得随意发表带有对方隐私性质的内容和图片,涉及人权和肖像权。
人云亦云、三人成虎往往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,也会给信以为真的人带来麻烦。谨言慎行,在网络中也不可缺少。
看到别人精彩文段和图片欲转发时,应先“赞”后转,这是礼貌,也是涵养,许多人总是忽略。
不要只看不发不转,要尊重朋友的劳动成果,否则有可能被朋友遗忘,或打入黑名单。别人向你“打招呼”时,也应尽可能及时予以回应,这叫礼尚往来。
要经常看,经常读,领悟其内涵,自己就不断会有新发现、新感受、新提高、新收获。信息碎片化的时代更要注意知识积累。
过分低级庸俗的内容和图片不宜转发,因为你转发的内容是你自身品味的客观反映。
再好的东西也是双刃剑,把握好尺度才能让微信更好地服务我们的工作和生活,绝不能成为低头一族,影响工作、生活和健康。
微信办公确实可以为工作带来一些便利,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。与此同时,使用微信办公导致的泄密案件逐年递增。
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则《李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审刑事判决书》。判决书显示,2017年2月,80后女研究生李某,借调到银监会工作,通过微信将当时央行制定的、尚处于内部征求意见阶段的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》及起草说明拍了下来拍照发给前同事,由此造成国家秘密泄露,最终被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此类案件的发生并不是第一次,而警察作为高度涉密的群体,更应该从各类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。